超级佣兵在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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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二章 大叔贵姓

林晓天习惯了刀兵相见的铁血生活,哪里见过这种傲娇的文青,顿时也被耿志轩油盐不进,软硬不吃的态度激怒了。

“想做同命鸳鸯是吗?行啊!我成全你们!”林晓天嘴角勾起一抹邪邪的笑意,从脚踝处拉出灵狐,直接插在了桌子上。

林晓天本不想这么威胁他,但是经历了昨天晚上的血雨腥风,再加上今天得到苍井樱逃走的坏消息,让他心中也有了一丝火气。

砰!

灵狐插入桌面,直接入木三分,几乎将坚硬的梨木桌子完全洞穿。

耿志轩本来做好了宁死不屈,不受任何威胁的准备,但是当他看到插在桌子里灵狐之后,双眼忽然爆发出一道精光,双手也剧烈的颤抖起来。

“这……这把匕首你是从哪里得来的?”耿志轩一把抓住林晓天的手,急声询问,眼睛却一眨不眨的盯着桌子上的灵狐。

林晓天皱着眉头甩开耿志轩的手,尼玛,这老家伙刚刚完事,天知道这手摸过什么东西。

“你认识这匕首?”林晓天忽然想起高仿见到灵狐时的激动场景,似乎这些玩古董的老人都有见到宝物就情绪失控的毛病。

“呵呵,认识?我当然不认识!但是我听说过,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应该就是传说中已经消失已久的百辟匕首—龙鳞!”耿志轩目露痴迷道。

林晓天诧异的看着耿志轩,不明白明明是灵狐,怎么扯出来百辟匕首了。

“龙鳞不是龙鳞刀吗?怎么成了匕首了?而且这匕首应该是叫做灵狐吧?”林晓天也被耿天刃坚定不移的态度给搞糊涂了,难道自己用了这么多年的灵狐,居然不是灵狐?

“呵呵,你懂什么!”说到百辟匕首的时候,耿志轩马上显露出他作为古董鉴定大师的那种傲然:“龙鳞刀是曹丕为魏太子的时候所造,用的还是曹操手下的工匠,不算精品。等他登基帝位之后,国势强盛,用最好的工匠,最完美的技术打造了三柄百辟匕首,其一理似坚冰,名曰清刚,其二曙似朝日,名曰扬文,其三状如龙文,名曰龙鳞。这龙鳞乃是曹魏皇权的象征,乃是帝王之器啊!”

林晓天闻言重新打量着灵狐,好像是重新认识它一般。

耿志轩好似抚摸情人的肌肤一般,温柔的抚摸着龙鳞的手柄,轻声呢喃道:“状似龙文,譬诸鳞角,靡所任兹。不逢不若,永世宝持。利用卫身,以威弗治。没想到我有生之年,竟然能够见到曹魏的皇器!哈哈!不虚此生,不虚此生啊!”

林晓天此时对耿志轩的话也信了七八分,不但是因为他能够说出与灵狐形状完全一致的文献和诗词,还因为耿志轩说灵狐是帝王之器,象征着皇权。

林晓天每次使用灵狐时,确实有一种天地尽在掌握,芸芸众生生命皆在刀锋之下的霸气感觉。

现在想来,这灵狐真正名字是龙鳞,为曹魏的帝王之器确实可能真有其事。

“耿老,既然你知道它的来历,能否详细为我解说一下?”林晓天嗓子眼有些发干。

对于耿天刃这样的学究型鉴定大师来说,根本堵不住他的嘴,甚至不用林晓天开口询问,便滔滔不绝的将龙鳞的来历和传说诉说了一遍

龙鳞匕首传说中是曹丕逆天改命,截断汉室龙脉之后,用汉朝龙脉之中的一块点睛之石锻造而成。

这柄龙鳞从诞生之日起便蕴含了两个朝代的龙脉之气,拥有着无与伦比的威能。

相传曹丕死后,司马懿以借用龙鳞破诸葛亮七星灯的理由,从曹魏皇帝手中将龙鳞骗到手,一直没有归还。

得到了龙鳞匕首之后,司马家族的帝皇之象也逐渐成型,龙脉之气渐渐从曹魏偏转到司马家族,经过三代人的积累,司马懿之子封王,司马懿之孙登上皇位,以晋朝取代曹魏,并且最终一统天下。

其后无论是唐宋元明,朝代更替之时都有龙鳞的影子,于是便渐渐有了得龙鳞者得天下的说法。

只不过到了清朝时期,华夏罹难,龙脉断绝,龙鳞也消失无踪。

一席话听下来,林晓天是目瞪口呆,感情自己手里这龙鳞竟然这么夸张。

“难不成我将来还要做皇帝?”震惊之余,林晓天也有些啼笑皆非。

他却没想到,以捍卫者佣兵团此时在中东、非洲和迷笛的地位,放在古代他已经可以称之为一方诸侯,继续发展下去,成就帝王也不是奢望。

说的口干舌燥,狠狠的灌了一壶茶水之后,耿志轩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这位先生,实在失礼啊,我到现在还未请教尊姓大名?”

“鄙人林晓天!”林晓天望着灵狐,不,龙鳞有些回不过神。

耿志轩这书呆子两耳不闻窗外事,自然不知道林晓天在明珠上层圈子里的赫赫威名。

他干笑道:“林先生,我有个不情之请,还希望林先生您能成全?”

“请说。”不管耿志轩答不答应为复仇刀鉴定作假的事情,单凭他说出龙鳞的真正来历,林晓天也不能不承这个情。

“林先生能否把龙鳞借我欣赏几天?”耿志轩满脸渴望的说道。

等看到林晓天脸色阴沉下来,他连忙咬牙说道:“林先生,我知道这个请求唐突了,这样吧,只要你能将龙鳞借我欣赏三天时间,复仇刀的事情我就答应了!”

林晓天微微一愣,轻笑道:“呵呵,耿老您还真是爱古董爱到痴狂啊!行,等拍卖会结束之后,龙鳞就借耿老把玩几天。”

“哈哈!好!好!太感谢你了!”耿志轩激动的拉着林晓天的手,完全将刚刚宁死守护的人生准则抛之脑后了。

林晓天不由得有些哭笑不得,早知道这样,还不如一开始就将龙鳞拿出来,也就不用多费这些口舌了。

“既然如此,我就不打扰耿老了,您继续,不过我劝一句,耿老还是和人家把证领了吧。”林晓天戏谑的调侃一句,转身离开了耿家别墅。

耿志轩闻言讪笑不已,他这梨花是想领证,可人家海棠不愿意啊,老牛吃嫩草吃几口还行,让人家嫩草不干别的,专门供老牛吃,嫩草肯定不愿意。

刚刚说是两情相悦,其实都是狗屁,人家风华正茂的小丫头怎么可能嫁给他这个老头子。

各取所需嘛,耿志轩很懂。

心中一块大石落地,林晓天心情愉悦的驱车前往蛋糕店取蛋糕。

刚刚走进蛋糕店,就听到一阵吵闹声,蛋糕店的店员也围拢在柜台的位置上。

见无人理睬自己,林晓天好奇的看过去。

只见一个身高足有一米七八,身材妖娆,穿着一身学生校服的漂亮女生,正和店员争论着什么。

“现在的女孩子长得还真成熟……”林晓他看到女生校服上印着明珠市第一实验中学的字样,知道是她一个高中生。

不过这个高中女生,无论从身高还是身材上看,都发育的非常成熟,完全不像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女孩。

看她模样倒是很清秀,脸上也没有成人女生那种乱七八糟的彩妆,清汤刮水,却有一种濯清涟而不妖的清新美感。

此时她虽然与店员在争论,但却是一副胆怯弱势的模样,很是惹人怜惜。

“这个是你们的责任吧?我写的很清楚了,是奶油巧克力,加花生酱,可是你们偏偏没加了花生酱,让我怎么吃啊……”女高中生搓着手,一副想要拿走,却没法吃的局促模样。

只是林晓天却敏锐的觉察到,这个小清新的女高中生在低头的时候,眼中似乎闪过一抹狡黠。

“有意思……”林晓天饶有兴致的靠过去,看了一眼那张字条。

巧克力奶油加花生酱。

九个字,粗看起来确实没什么异样,只是在‘油’字和‘加’自之间有一个明显的缝隙,甚至足够再加上一个字。

林晓天轻易的看出那个缝隙位置的颜色有些特殊,似乎有些蓝色。

“哈哈,这小丫头看着单纯清新,居然玩这种小手段。”

字条上原本应该是巧克力奶油不加花生酱,这十个字,只是女高中生用特殊原料处理过那个‘不’字,几天时间之后,那个‘不’字自动消失了,就成了巧克力奶油加花生酱。

捍卫者佣兵团的佣兵也用过这种小手段,不过比这个女高中生更加隐秘而已。

最终蛋糕店因为双倍赔偿的原则,不但退还了女高中生四百多蛋糕钱,还赔偿了九百元的补偿金。

高中女生还故作手足无措的拒绝了一下,看的林晓天哑然失笑,这丫头很有演戏的天赋。

等林晓天取了蛋糕,离开蛋糕店,正好听到女高中生在和朋友打电话炫耀。

“哈哈,明美,我搞定了!讹了九百元!这下可是爽快了!嗯嗯……行,回去请你吃大餐。”女高中生神采飞扬,哪里还有一丝在蛋糕店里胆怯害羞的模样。

林晓天等她放下电话,本着日行一善,挽救祖国花朵的想法,向着女高中生走了过去。

见林晓天走过来,女高中生警惕的看了他一眼,娇斥道:“大叔,你看什么看?我可不做援/交!”

林晓天咳嗽一声,义正言辞道:“别乱说话,我只是看不惯你戏耍蛋糕店店员,骗人家钱财而已,你小小年纪,看着也聪明伶俐,怎么不学好呢。”

其实林晓天纯粹是看到陈恬为了慈善事业忙碌消瘦,也感同身受,想要顺手做点好事而已。

女高中生嘟起嘴吧,娇声道:“大叔你贵姓?”

“姓林,双木林。”林晓天微笑道。

女高中生眨着清澈的大眼睛,秀美的脸蛋上露出一抹红晕,轻声呢喃道:“我姓李,叫李木子……”

林晓天心中赞叹一声,这丫头虽然年纪轻轻,但是一笑一颦已经有了几分女人妩媚,再配上她已经初显秀美的脸蛋,古灵精怪的性格,未来肯定是一个舞倾城级别的女妖精。

就在林晓天以为自己的劝解起作用,让祖国花朵迷途知返的时候,女高中生李木子忽然狡黠的娇嗔道:“既然你姓林,我姓李,你肯定不是我爸爸了。那你凭什么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