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再许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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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秋霜与晴空

已是一年三月,莺飞草长的时光,京中女子的腰身又再恢复原本的窈窕,南风一送,浮香遍市。

还是榕树街,当中二进宅院,青瓦一角尚且沐于斜晖。

长衫男子,下颔已蓄寸须,他一手摁扶门上铁环,却又显然迟疑,远远的夕阳,照在他的侧面,紧抿的唇角尚仍深刻。

那负于腰后的另一只手,不自觉轻轻握起。

一扇相隔,不大的院子里弥漫着米饭清香,梳着双螺的两个丫鬟正在忙碌,院中榕树下,一张方桌,挽着圆髻的妇人放下手里的一碟烟薰肉,似乎心有灵犀,眼睛就盯向了虚掩的青油门。

妇人脚步刚才一动,门扇也“吱呀”一声轻响。

那一个丫鬟,且才放下一锅肉汤,便迎上福礼,微笑道声“总管归来”。

秋霜还未福身,却已被晴空伸手扶住,她只笑道:“今日倒早。”

“我以为娘子是在等我。”男主人略带调侃的言语让闻声而来布置碗碟的小丫鬟翘了唇角,暗暗打量女主人的一半面颊忽然像是被远天的霓霞染满娇色。

不是贵族之家,自然没有许多规矩教条,一餐饭下来,笑语融融。

可饭足,晴空显然仍有酒兴,他挥手,让两个小丫鬟退下自在,又让乳母将儿子带去后院玩闹,他袖口轻挽,执壶向盏,却是替秋霜斟酒,不管这时月上梢头,天光昏暗,那清酒注满后,他唇角无笑,极为郑重地说道:“我听说了,二嫂又来寻你一事。”

晴空是孤儿,虽后被王府家仆认养,养母一家早被楚王妃远远安置去楚州,自过生活,口中二嫂无有旁人,便是秋月兄长之妻胡氏。

秋霜微有愣怔,眼眸轻垂,掩去莫名的情绪。

“是我拖累你了。”晴空叹息未尽,秋霜却又抬眸,伸手过去握住搁于桌案的拳头:“为你之妻,我只觉庆事,夫君休得如此。”

月色未明,然暮色已重,秋霜的眼眸是这个黄昏最早明亮的星宿,光华显然。

她当年作此抉择,就没有后悔过。

亲眼目睹晴空与堂妹秋月,打打闹闹至两情相许,那时的她是旁观者,淡然视之。

当时的秋霜,未动儿女之私,不曾情窦初开,她对自己的定位是将来王妃身边的亲信,内管事的适合人选,唯一的“劲敌”只有夏柯。

她甚至提醒过秋月:“倘若你真嫁予晴空,将来再不能近身侍候王妃了,最多,也就是小娘子或者小郎君的保母。”

秋月当时戳着她的额头:“我的好姐姐,仍在王府当差,又能嫁如意郎君,岂非两全其美的事儿,我可不想做那内管事,有多繁重,我这性情,更不适合。”

可秋霜当时所思所想,唯愿与王妃分忧而已,夏柯虽更能干,一人却难免顾及不周,世上不是有左膀右臂之说?

当时她对晴空,极早就视为准妹夫,每当听秋月说得越多对晴空的了解,从情投意合到心生怜悯,她只为秋月觉得庆幸。

能得王爷信重的人,品性自然不会龌龊。

有时候秋霜也会不由自主地想到今后,她的丈夫会是什么人?她并不以嫁予官家为荣,甚至不想得配良民,实际上能得王妃庇护,就是一生荣幸。

秋霜从未想过秋月会遭意外,蓦然之间,再见时妹妹就成为冷冰冰的尸体。

她犹记得那个元宵夜,剧变发生之前,姐妹两人躺在被窝里,当时秋月与晴空婚约已定,妹妹说起与晴空花前月下的点滴,那样幸福的笑容。

而后,她也目睹了晴空的痛不欲生,借酒浇愁那段惨淡时日。

很多次,她踌躇不远,看见晴空拉着灰渡,一边回忆秋月的言行,一边痛哭流涕。

她才是秋月的亲人,但她深深感到原来晴空更加了解妹妹,一切喜好,诸多爱恨。

妹妹下葬,晴空曾在坟前徘徊不去,并坚持将秋月牌位供奉,上面刻下“吾妻”。

爱慕,原因如此。

从那时起,秋霜认识到自己再不能将晴空归于普通。

关注,逐渐深入。

她不能容忍晴空的干娘与“妹妹”对他别有用心。

她想,如果有那么一个人,能完全替代秋月,全心全意对待晴空也是好的。

祖母也想让晴空另觅良缘,开始观注王府家仆。

偶然,秋霜听到旁人的议论——晴空虽得王爷信重,不过谁不知他供奉着秋月牌位,把个死人当作妻室,偏偏秋月与王妃又是那样的关系,谁敢说三道四?闺女嫁过去,也是持妾礼,一辈子抬不起头,虽奴籍卑贱,但晴空说到底也是王府家奴,没得嫁个同样为奴者,还被当作妾室的道理。

秋霜因而劝过晴空,虽与秋月已定婚约,到底未曾下聘迎娶,何必坚持供奉?有这份心,便已足够。

可晴空通红了双目,良久不语,最终也是一揖而已。

无论秋月生忌,抑或死忌,晴空铭记于心,祭拜怀念,数年如一。

后来,她听晴空对祖母承诺:长辈爱惜,我感念于心,不敢自暴自弃,但从此视秋月为妻,此心更专,若旁人不能接受,我亦不愿勉强于人。

于是那年中秋,她约晴空共去流光河,放灯盏为念,祷秋月泉下安乐,那时,秋霜便说,我愿嫁,也不在意秋月妹妹长在尔心,即使此生此世,在你心头我永居次,无怨。

这一生,甘愿奴籍,自居次位,唯一愿景,白首不离足矣。

这就是秋霜的爱慕与决心。

她也想到,此话一旦由她提出,晴空多半不忍拒绝。

她是一厢情愿,也许终生如此。

可就算永远不得那人的心,她也要代替妹妹,照顾陪伴他,生儿育女,使他香火得续,这才不负,晴空对秋月的泰山之诺。

秋霜当时所想,如此简单坚决,而已。

可是生活永远会促不及防,给人出那么些,虽然不足轻重却不堪烦扰的难题——

比如她与秋月的嫂嫂胡氏。

秋月死后,王妃归来,因王妃坚持,亦因秋霜与秋月的兄长自幼随苏荇受教,当官制改革施行科举,两人皆有可能入仕,所以,杨嬷嬷最终痛下决心,接受王妃恩许,全家皆脱奴籍。

唯秋霜执意要嫁晴空,晴空虽已成为王府总管,但身份始终还是家奴,属贱籍,秋霜既为晴空之妻,户籍随夫。

可眼下,楚王虞沨贵为辅政王,军政重务握于手中,帝未亲政,辅政王威镇大隆,做为楚王府总管,便是那些勋贵重臣,谁也不敢怠慢就是了。

胡氏之夫为秋月兄长,在家行二,是秋霜堂兄。

当年,刺帝被废,当今圣上以稚龄登基,科举并未受抑依时而举,秋霜与秋月长兄分别考取功名,因大隆与北原开战,再兼打击秦氏逆党,官场上出现不少空缺,杨嬷嬷两个孙子分别外放,秋霜兄长甚至前往边域为官,秋月兄长也去贫脊之县任一县之长。

秋月兄长是考取功名后才定的姻缘,胡氏本为乡绅嫡女,虽为耕读之家,但实际上因其父祖不善经营,两代远离官场不说,日子也过得捉襟见肘,但因秋月之兄原为奴籍,胡氏总以为自己是低嫁。

她打听得小姑子秋月是因王妃被掳而死,越发以为辅政王夫妇应当补偿,毫无自觉。

胡氏自打成姻,不愿随夫往贫脊之地,一直留在京都,并且多回逼迫秋霜,想借她之口,教楚王妃向王爷转达让“二哥”调回京都之意,秋霜自然不会听信,胡氏操纵,但也不愿胡氏之行泄露,惹人非议,是以敷衍了事。

可这一回,胡氏竟然找去王府,并当着长乐公主侍女的面,抱怨不已。

长乐公主是谁?

便是虞沨与旖景的嫡长女莞晞,也即晓晓。

当年秋霜嫁给晴空,因而失去内管事之权,但因她坚持,旖景也甚为不舍,虽然给秋霜、晴空另赐了私宅,依然还是让秋霜做了独女的保母,但是莞晞一年约有百余日被太后召入宫廷与欣安为伴,秋霜就有了许多闲睱,不过几日前,当胡氏找去王府时,长乐公主正好也在,秋霜虽有心理准备这事会张扬出去,免不得惊动王妃,怎么也没想到晴空这么快就会听闻。

她想起二嫂胡氏当日的言行。

也是二十来岁的少妇,胡氏虽因娘家困窘,却仍有些底子,到底不曾如农人般苦劳,自嫁后,更是养尊处优,日子过得比普通官宦媳妇更加悠闲,十指养得有如水葱一般,捏着一方绢帕,轻轻那么一扬,阻止了秋霜打发奉上茶点的婢女离开。

“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话,霜娘何必顾忌?要论来,你始终还是王府家奴,在这儿见娘家人已经不合规矩,再把人都打发出去越发显得不识体统,我是当嫂嫂的,提醒你周道自为应当。”话说得也还有理有据,可字里言间,眉梢唇角,无不显示对秋霜的讥讽鄙夷。

“我今儿个来,实因心里郁堵,要说来,姑爷虽是奴籍,好歹是这楚王府的总管,任谁也不敢小看,更休提你那二兄,眼下已为官身,二话不说就依了王爷,一头扎在鸟不拉屎的地方,拼死拼活的把个贫脊之地治理得这般繁荣,总算不负王爷提携之恩枉担了提携亲信的污名儿,可有的人,偏就看不起我们,我娘家也算耕读之家,东明时候的大族,出过高官重臣,哪知道,就因为你嫁的是奴籍,竟被人嘲笑!”

胡氏说到这儿,拽着绢帕往案上直拍:“那薛家算啥?论来东明时还不如我家,不过就是攀结金逆才得了大隆的官儿,早该被灭族,如今倒好,薛家郎君不过中了个举人,尾巴就翘上了天,不把咱们放在眼里,就这样,薛三还想与你二哥争户部主事的缺儿,人家可是口口声声,无非一家奴,还敢枉图权贵?这伤的可不是咱们,是姑爷,甚至王爷的颜面!”

实在是,胡氏甚喜虚荣,偏又有那些清高孤傲者,对胡氏自仗王府亲信的跋扈尤其鄙夷,时以家奴讥之,与秋霜并无干系,偏偏胡氏每当受辱,就把帐算在秋霜头上,好些回登门抱怨,明为泄愤,实际不过是想逼迫秋霜进言,助其夫君调为京官而已。

与胡氏对比鲜明的是秋霜之嫂董氏,论家世,重前也为奴籍,比胡氏不足远矣,可眼下她随夫君在任,在当地颇负贤名,便是最近因功加爵入京的镇原候,他的夫人提起董氏也不无赞叹,从不曾以家奴鄙之。

这要论来,董氏是秋霜的嫡亲大嫂,若依连累之说,怎么也比胡氏更甚。

故而,秋霜从不将胡氏之说放在心上,这时竟听晴空因而自愧,心痛不已。

但她还不及更多劝慰自责,身子已然失重,胳膊的力量环绕肩头,鼻端顿时被温暖熟悉的气息填拥,一刹时,心跳如捣,呼息却如停止一般。

那一盏酒,斟满却无人饮。

秋霜却觉幸福袭来之势是如此汹涌又沉稳。

而在不远之处,楚王府的角门前,紫檀车驾才刚停稳。

金冠紫氅,凤钗红裙,一双人携手而下。

这是辅政王夫妇刚刚出宫回府,但王妃还不及稍微欣赏一下祟正坊外的薄暮时分。

一个小人儿飞奔而出,重重扑向——

旖景看看自己空荡荡的手臂,转脸,见到的是有如久别重逢的父女团聚情景,顿时失落不已。

晓晓兀自不觉,在辅政王的怀里一阵撒娇,又绕去王爷身后,才伸出半张面孔来,可怜兮兮地神情。

虞沨暗自好笑,摸了摸女儿发顶,看向须臾间严肃了面孔的妻子,咳了一声:“没用的,晓晓,你又惹了啥祸,赶快交待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