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皇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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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线索

在叶茉遇到瑾的时候,平安酒店发生了件大事儿。平安酒店的老板平安死在了自己的房间里。

早些年平安酒店的名字是苑逸阁,颇有几分雅致的名字。苑逸阁占着沁城最好的地方,却没有经营的实力。当然,经营不善的下场就是关门。

平安阻止了这一切。

平安是来自充州的富商,经商是一把好手。他买下了苑逸阁,请来了亦国顶尖的厨子,买来了沁城最好的姑娘,修葺出了沁城最好的客房。

但平安已经死了,对死人来说名气再大,钱财再多,最后还是要化作一抔黄土。

阻止平安马上成为黄土的人是亦凌霄。他还叫来了叶茉:虽然凌王智计过人,观察死尸方面他还是觉得这个女人比起自己应该能做的更好。还有一个原因:经过捕头的检验,这位富商全身上下没有伤痕,除了滴落在地上的两滴血。

依着亦凌霄的性子,这种事情是不会管的。无奈沁城还有位王爷,一位亦凌霄早想除掉的王爷。直觉告诉亦凌霄,这是一个契机。

“你来看一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

走出来的叶茉白了亦凌霄一眼,“这是纯粹的义务劳动,我不是你的手下也不是捕快。”

叶茉还是去查看了平安的死状。正如亦凌霄所想的,平安也是被杀手将岗顶从鼻孔打入,直入后脑。

“情况如何?”

“我只能确定一件事儿。”大堂里的空气实在算不得好,叶茉皱了皱鼻子,“这位平老板绝对不是最后一个被杀的。那七旬老人也不是第一个。”

“若是尽快破案,如何抓住凶犯?”

“要先从这里出去。”

于是亦凌霄随着叶茉出去了。不是查案,二人来到了城西的一家面馆。

“这里有什么线索么。”亦凌霄问道。他实在想象不出这一家普普通通的面馆会有什么线索。“没有。”用筷子搅了搅眼前的阳春面,“我肚子饿了。肚子饿的人思考会很成问题。”

于是亦凌霄的脸黑了下来。叶茉的心情变得很好:看着泰山崩不行于色的这男人变脸是一件令人舒服的事儿。

“那种小事不要在意嘛,等下我去问老板知不知道什么线索就好了。”叶茉摆了摆手,继续攻击亦凌霄的神经。

“你最好能问出什么线索。”

于是叶茉便去问线索了。她意识到如果自己把亦凌霄惹急了实在不是上选。招了招手,叫来了小二。

“小二哥,沁城最近可有什么大事吗?”

店小二很惊异这么漂亮的女人来找自己问话,“夫人算是问对人了,这沁城大小的事情没有我李二狗不知道的。若说最大的事情,自然是幽王为自己的女儿选婿了。那场面,必然非常宏大。少爷和夫人这天仙般的人物,可不要错过了。”

叶茉的好心情瞬间被破坏了。转头过去,脸上阴云密布。

“线索找到了。现在回去打瞌睡吧,只等着有人送枕头过来了。”枕头已经送到了亦凌霄和叶茉的房中。

幽探谨奉霄文几:前夕新霁,月色如洗。余早年于贼害,至获采薪之患,膝下无子。每因伏几凭床处默之时,必引咎长叹。娶亲无子,绝先祖肆,大不孝也。今幸甚至哉,欲觅贤婿,续王族血脉。闻霄大才,若蒙掉雪而来,叔必扫花相迎。此谨奉。

“这王爷的态度,倒当真低到尘埃了。”看了请柬,叶茉笑道。这种请柬大多是晚辈向长辈递帖子才会这样写。将断了双腿写成小病痛,倒也是千古独一份了。

“收拾衣着,准备随本王赴约。”看了一眼叶茉身上的青色儒裙,亦凌霄道。

“请柬上没有写什么时间,这么急作什么?”

“不管如何,本王始终是叔父的外甥。”

“装得挺像。”叶茉腹议,还是回了自己的房间,准备换件衣服。

“喂,你去哪里吃好东西了,也不带我。”

刚打开房门,瑾跳上了叶茉的肩头。“下次再把本神仙抛下,可不饶你哦。”

看着跳来跳去的瑾,叶茉头上似乎滴下了一滴汗:狐狸若是修成人形不是应该成熟美艳么,瑾的性格为什么相差这么大。

“我们不是去吃好东西的,外面死了人,我们去追查凶犯。”

“这个有意思呢。”瑾跳到了放桌上,“话本上有好多聪明的人类。带我出去吧,我想看看现在的人类。”

“外面的人看到会说话的狐狸会出大事的,官差知道说不定会抓走我们。你也不忍心我被官差抓走吧。”叶茉想打亲情牌。“能听见本神仙说话的人类只有你一个。怎么样,是不是很荣幸?你将本神仙从玉石里解放了出来,就相当于和我签订了契约。我的仙力可是你们人类梦寐以求的东西。”

叶茉有几分惊异了,没想到还有这一层的好事。

“好不好嘛叶茉,作为回礼,我可以做推拿让你舒服哦。”叶茉扬了扬爪子,“姐姐说我的技术很好。”

看着瑾期盼的狐狸眼,叶茉莫名地有些心软了。

“就带你出去好了。事先说好,你不能乱跑不能引起麻烦,否则以后就不会带你了。”对于这一次亦经纶的邀请,叶茉本能地感觉会出什么乱子。一个年少得志的王爷,不论日后遭遇何种变故,本性始终不会改变。亦经纶将身段放得很低,单论隐忍的本事就远远高于常人。被贼人害了双腿,叶茉是万万不信的。平安酒店死亡的两人绝对与亦经纶相关。在平安的手臂内侧,纹有与亦经纶相同的狐狸纹饰。至于二者之间的关系,线索太少,叶茉还未能想清楚其中关节。

叶茉不知道的是,她的一位老朋友已先于他们入住了平安酒店。

“亦经纶与亦凌霄,倒是一场好戏。”说话的男子一身黑色斗篷印着红边,带着金色面具,身材矮小,语气中透着玩世不恭。

“这二人皆是出世的天才。可不要小看他们。”另一男子端坐在上首,“七杀,你今日的话少了很多。”

“因为我忘记吃药了啊,很害怕管不住自己,给这样美好的地方带来灾祸。”

“短命的人还是真是自己的生命比较好。”紫眸中闪出了一丝凌厉的杀机,“毕竟你是最后一个不怕我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