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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章 刘庞龙的前尘往事{{三更}}

第二百二十七章刘庞龙的前尘往事

刘庞龙依着方小宝坐在了旁边的座位上。不知道为什么,他隐隐觉得方小宝的话不可抵抗。

方小宝站在落地窗前,不紧不慢地开始了讲述。

刘庞龙读书的时候,聪慧过人,一举考上了全省的理科状元,上了一个全国重点大学。那个大学之中,其实有很多是保送生、推荐生,很多学生的家长非富即贵。而刘庞龙进了学校之后,便显得独树一帜。

刘庞龙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农民家庭里,在学校的时候生活是很拮据的。早上总是去买最便宜的馒头,连两毛钱的才都舍不得加。那个时候正在长身体,刘庞龙经常挨不到中午,在课堂上就已经头昏眼花,他还是强打精神认真听课、做笔记。那时候,他觉得读书是改变其命运的唯一方法。

即便如此,每每接近月底,刘庞龙就连早餐的馒头都吃不起了。头一天本来就吃不饱,第二天再吃不上早餐,空着肚子上课的感觉实在太难受了。每次他都只好拼命咽口水,想缓解一下那种令人心慌意乱的饥饿。

有一次,刘庞龙咽口水的举动被身边的一个女孩看见了。女孩在课间的时候,出去买了两个肉夹饼,自然而然地拿出来,递给了他。

肉和面饼的香味,混着里面的辣子酱,强烈地刺激他的味蕾和胃液,但是刘庞龙血气方刚,傲气非常,打心底里认为那个女孩此举是令他丢面子的。他就很生气地离开了教室,不顾女孩失望的眼神。

然后,刘庞龙来到了学校的后山上,饿得头昏眼花的他一下躺倒在了地上,嘴里叼了一根狗尾巴草,看着天空,看着云朵自然地在天空流动。心里有苦有悲,渐渐地云朵也模糊成了一片。哭累了,刘庞龙便朦胧地睡了过去。这是他第一次逃课,他却没有觉得太不安心。反而做梦的时候,梦到了递给他肉饼的女孩。女孩扎着一个清爽的马尾,身材挺拔,笑容甜美。

梦到自己转身的时候,女孩失望的眼神,最后是开始哭泣。

刘庞龙骤然惊醒,天空的夜幕已经拉下,繁星满天,不停闪动。

自那天开始,那个女孩每天都给刘庞龙带一份早餐,有时是肉饼,有时是包子,还有的时候是豆浆油条加咸鸭蛋。这在学校中,是十分普通的早餐。对于刘庞龙来说,却是非常稀有罕见的。

刘庞龙是个傲气的人,他每天都忍着不吃。女孩也非常倔强,每天都坚持给他带饭。就这样过去了整整一个月。

那天,女孩嘟着嘴生气了:“你不吃拉倒,一会下课我就去找校门口老大爷养的狼狗,好心当作驴肝肺,我还不如去喂狗!”

刘庞龙突然拿过了女孩的早餐,笑道:“别呀,多浪费的,再说,叫那狼狗把你咬上一口,医药费也得出了,你不是赔大发了。”女孩也莞尔一笑,两个人之间突然前嫌尽弃。

自此之后,刘庞龙和那个女孩关系好了起来,女孩给他带的早餐,他也再不拒绝了。有一天,刘庞龙却没闻到早餐的香味。原来,是女孩受凉发烧了,躺在宿舍里没有来上课。

刘庞龙想要进女生宿舍楼看她,那个时候,男女生宿舍楼都是管理得非常严格的,刘庞龙甚至借来了班上女生的外套,戴了帽子,混在女生堆里潜入了女生宿舍。

当刘庞龙出现在正在思念他的女孩跟前时,女孩忍不住感动地哭了出来。刘庞龙为女孩倒了一杯热水,女孩便扑进了他的怀里。

从那天开始,刘庞龙正式有了女朋友,那是他的初恋,刻骨铭心。

他们在花园之中漫步,一起背单词。他们在星空下徘徊,舍不得回宿舍,会留恋好久。那样的时光,是刘庞龙永生难忘的。

可是转眼间,就到了大学毕业的日子。刘庞龙的前途未卜,而女孩家已经为她找好了后路,在家乡的一个银行任职,并且承诺任期一年之后,就能提升为高管。

女孩本来给刘庞龙说,希望他跟着她回家乡的。刘庞龙开始很要面子,死活不肯。可是临到分别之时,还是相通了。反正在哪打工都是异乡,自己的家乡那么穷,肯定是不会回去了。那么跟着女孩走也行,重要的是,他离不开她。

但是回到女孩家乡之后,刘庞龙才傻了眼。女孩的家乡是一个一线城市,原来她的父母那么有钱,是市内小有名气的地产商人。女孩的父母对刘庞龙非常冷淡,连吃饭的时候都不叫他。女孩叫他一起吃饭,坐在饭桌上,女孩的父母故意不停地说农村人多么粗鄙多么贱格,刘庞龙听了心里非常窝火。

更难堪的事情还在后面。当晚,女孩的父亲就把刘庞龙叫到一边,告诉他,女孩已经许配给了一个银行家的儿子。原来,女孩在国企银行的肥差,就是银行家给安排的。

那一夜,刘庞龙彻夜未眠。第二天就不告而别,带上自己少得可怜的行李离开了女孩家。这一分别,音讯全无,一下子就是三年。

三年之后,刘庞龙还在一家公司做着普通的职员。有一天下班,突然看到了那个女孩,出现在他公司的门口。

刘庞龙惊讶坏了,女孩一见他,拳头就雨点般朝他当胸捶去,一边打一边哭:“你为什么不要我,你为什么不告而别,为什么?”

刘庞龙心里酸痛,忙问女孩现在过得怎么样,有没有结婚。女孩也不说,只是哭。

那天晚上,刘庞龙把女孩带到了自己的宿舍,两个人离情上涌,抱在一起哭了半晚上,最后,女孩主动对刘庞龙献了身。那是刘庞龙的第一次,和初恋,当时就觉得此生已经圆满了。而令他疼惜的发现,女孩竟然也是第一次。他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一辈子对女孩好。

可是第二天早上一醒来,刘庞龙突然发现身边的床铺已经空空如也,昨晚发生的一切都好像是一场梦一样,除了床单上的褶皱和一朵鲜红的血花在提醒他,那不是梦,只是残酷的现实。

那女孩也像他三年前一样,不告而别,没有留下只字片语。

在那之后,刘庞龙辞了职,回到女孩的家乡,女孩的父母都推脱不知道女孩的下落。奇怪的是,在整个城市中,都没有人知道女孩去了哪里。刘庞龙一路找,一路走,沿着女孩的城市找了出去,越走越远。一路都在饭馆、歌厅之类做一些临时工,以赚得走得更远的路费。走了那么远,他只想找到女孩,问上一句:“你为什么要不告而别。”

有一天,在饭馆收拾碗筷的时候,他突然看到了电视上,出现了那个女孩,那是一段简短的新闻,报道了一对新人结婚的消息,新郎是一个富豪的儿子,而新娘,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女孩。

刘庞龙当时浑身战栗,手中的碗尽数摔在地上,摔了个粉碎。从那天起,刘庞龙就停止了他愚蠢的寻找行为。

女孩并没有嫁给父母安排的银行家的儿子,而是嫁了一个更有钱、更有地位的人,这一点,令他心如刀割。

他忘记了心里的那句话:“你为什么要不告而别。”也想要忘记他曾经爱过另外一个人。从此之后,刘庞龙便觉得只有钱和势才是真实的,只有有钱和有势才能使他得到世间的一切,得到人们的尊重。

功夫不负有心人,刘庞龙在一家餐馆打工的时候,刻意巴结老板,得到了老板的信任。老板不多时突然查出得了不治之症,他又恰巧无亲无故,便把餐馆送给了刘庞龙。

刘庞龙是个生意天才,只是从一家餐馆做起,开分店,开了酒楼,做了连锁店。做到最火的时候,高价卖掉,手里有了第一桶金,从此之后,一发不可收拾,渐渐混入了上流社会,很快就得到了权贵的赏识,时至今天,他已经成了权贵。

听到这里,刘庞龙坐在椅子上,昂着头问方小宝:“那又如何?即便你知道我的一切,那又如何?谁没有过去,谁没有过犯傻犯贱的时候。现在我醒悟了,现在我不怕任何女人不爱我,那又如何?”

方小宝微微一笑:“你如今已经想要忘记自己的往事,那并不如何,但是,你想不想知道你的未来?”

“我的未来?”

“是的,你想不想知道,你在这世间还有一个孩子。”

刘庞龙突然坐立不稳,从椅子上滑跌到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