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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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五章 双双得利

两股神秘的火焰突然袭来,叶思帷只觉自己的内心之中猛然颤动,自己释放在陆生体内的那一缕妖核心火突然如同受到了神秘的召唤,使得叶思帷的整个心神都引起了共鸣,在着一股共鸣之中叶思帷的灵魂也变得震颤不已,似乎是妖火找到了一种美妙的向往,在陆生的元神之中另外两股神妙的火源和叶思帷的心火交缠在一起,扭曲缠绕着。

叶思帷之前从陆生的口中听到过本源之火和陆生的混沌之火,心中料想这两股突如其来的火焰应当就是这两种火焰了,能够通过火焰的交融吸纳到本源之火和混沌之火,然后将之种在自己的元神之中,这对叶思帷的修为也有难以估量的好处。

于是叶思帷便放开了心中最后一道禁锢,将自己的妖火彻底地释放到陆生的泥丸宫内,同时陆生紫金元尊之内的两股神奇的火种也是疯狂地扩散而出,不断地迎合着叶思帷的妖核心火,随着两人元神之上火焰不断交.合,陆生元神之上被冰魄灭神针冰封的印记寸寸剥离,原本叶思帷以为那些封印只能依靠自己的妖核心火去慢慢化解,现在看来,自己的妖核心火竟然唤醒了陆生体内的两种火源,三种火源相互交.合所产生出来的效果竟然远超出叶思帷的想象......

陆生原本紧闭得纹丝不动的眼睛突然动了动,眼角微微地往上挑了挑,这一个极为细微的动作正好被叶思帷看在眼里,叶思帷知道陆生的元神开始和肉身有了联系,心里大喜,更是卖力的催动着自己的妖火,来自九尾妖狐体内的强大心火不住的涌到陆生的元神之上,陆生此刻已经有了些许自知,原本如坠九幽的元神也渐渐朝着光明之处游走而去。

陆生直感觉元神之上那些禁锢自己元神之力的印记被一股极为温暖的火焰渐渐灼烧掉,这股火焰使得陆生的紫金元尊感觉异常舒畅,便催动着本源之火和混沌之火疯狂地吸收起来。

两人的火焰不断的互相吐纳交融,渐渐地一种男女之间阴阳相吸,心神共鸣的感觉在两人的心神之间不约而同的产生,两人都如同双双坠入到了温暖的泉水之中,肆意地享受起来......

随着三股火焰不断地肆掠着,冰魄灭神针冰封在陆生元神上的印记已经彻底地解开了,陆生周身的层层坚冰也不住地融化成一滩滩水渍,肉身之上经脉之中的血液、灵气也开始流动起来,淡淡的金色再次泛起在陆生的肌肤之上,罗汉金身的强健体魄使得陆生的身形看上去极为匀称和结实,叶思帷纤纤玉手触碰在陆生的胸口之上,感受到陆生胸膛上结实的肌肉,心中怦怦直跳起来......

此时,两人的元神已经处于一种交融状态,叶思帷妖核心火经过陆生的混沌之火和本源之火的淬炼和滋润能够得到极为迅猛地增长,同样陆生的两种火种之中参入了九尾妖狐妖核之中这种隶属于上古神兽的神秘心火,变得更加完满起来......

陆生的元神之上的封印全部化解了,然后陆生此刻的神智全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在陆生的心田之中,直感觉如同千年久旱遭逢了美妙的甘霖,疯狂地吸纳着,同时身体之上最原始的感觉逐一猛发,似乎冥冥之中,一双极为温暖、滑腻的玉手触碰在自己的身上,不住地拨动着陆生心弦......

应各方面原因,此处闪去了两千字(用其他东西代替……),想要知道具体内容,请加QQ群

本章以下内容无关本书【求佛给我一段尘缘

佛说五百年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这句话是从这个故事来的吧:

有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出身豪门,家产丰厚,又多才多艺,日子过得很好.媒婆也快把她家的门槛给踩烂了,但她一直不想结婚,因为她觉得还没见到她真正想要嫁的那个男孩。直到有一天,她去一个庙会散心,于万千拥挤的人群中,看见了一个年轻的男人,不用多说什么,反正女孩觉得那个男人就是她苦苦等待的结果了。可惜,庙会太挤了,她无法走到那个男人的身边,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那个男人消失在人群中。后来的两年里,女孩四处去寻找那个男人,但这人就像蒸发了一样,无影无踪女孩每天都向佛祖祈祷,希望能再见到那个男人。她的诚心打动了佛祖,佛祖显灵了。

佛祖说:“你想再看到那个男人吗?”

女孩说:“是的!我只想再看他一眼!”

佛祖:“你要放弃你现在的一切,包括爱你的家人和幸福的生活。”

女孩:“我能放弃!”

佛祖:“你还必须修炼五百年道行,才能见他一面。你不后悔么?”

女孩:“我不后悔!”

女孩变成了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四百多年的风吹日晒,苦不堪言,但女孩都觉得没什么,难受的是这四百多年都没看到一个人,看不见一点点希望,这让她都快崩溃了。

最后一年,一个采石队来了,看中了她的巨大,把她凿成一块巨大的条石,运进了城里,他们正在建一座石桥,于是,女孩变成了石桥的护栏。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就看见了,那个她等了五百年的男人!他行色匆匆,像有什么急事,很快地从石桥的正中走过了,当然,他不会发觉有一块石头正目不转睛地望着他。

男人又一次消失了,再次出现的是佛祖。

佛祖:“你满意了吗?”

女孩:“不!为什么?为什么我只是桥的护栏?如果我被铺在桥的正中,我就能碰到他了,我就能摸他一下!”

佛祖:“你想摸他一下?那你还得修炼五百年!”

女孩:“我愿意!”

佛祖:“你吃了这么多苦,不后悔?”

女孩:“不后悔!”

女孩变成了一棵大树,立在一条人来人往的官道上,这里每天都有很多人经过,女孩每天都在近处观望,但这更难受,因为无数次满怀希望的看见一个人走来,又无数次希望破灭。不是有前五百年的修炼,相信女孩早就崩溃了!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女孩的心逐渐平静了,她知道,不到最后一天,他是不会出现的。又是一个五百年啊!最后一天,女孩知道他会来了,但她的心中竟然不再激动。

来了!他来了!他还是穿着他最喜欢的白色长衫,脸还是那么俊美,女孩痴痴地望着他。这一次,他没有急匆匆的走过,因为,天太热了。

他注意到路边有一棵大树,那浓密的树荫很诱人,休息一下吧,他这样想。他走到大树脚下,倚着树根,微微的闭上了双眼,他睡着了。

女孩摸到他了!他就倚在她的身边!但是,她无法告诉他,这千年的相思。她只有尽力把树荫聚集起来,为他挡住毒辣的阳光。

千年的柔情啊!

男人只是小睡了一刻,因为他还有事要办,他站起身来,拍拍长衫上的灰尘,在动身的前一刻,他抬头看了看这棵大树,又微微地抚摸了一下树干,大概是为了感谢大树为他带来清凉吧。然后,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就在他消失在她的视线的那一刻,佛祖又出现了。

佛祖:“你是不是还想做他的妻子?那你还得修炼……”

女孩平静地打断了佛祖的话:“我是很想,但是不必了。”

佛祖:“哦?”

女孩:“这样已经很好了,爱他,并不一定要做他的妻子。”

佛祖:“哦!”

女孩:“他现在的妻子也像我这样受过苦吗?”

佛祖微微地点点头。

女孩微微一笑:“我也能做到的,但是不必了。”

就在这一刻,女孩发现佛祖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或者是说,佛祖轻轻地松了一口气。

女孩有几分诧异,“佛祖也有心事么?”

佛祖的脸上绽开了一个笑容:“因为这样很好,有个男孩可以少等一千年了,他为了能够看你一眼,已经修炼了两千年。”

佛曰: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得今世的擦肩而过,那么,我的前世是积攒了多少次的回眸啊,才换得与你相识相知?

爱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完全拥有她,只要她过得幸福,那么我也就幸福了!想一想他的心即然已不在自己的心上,那么自己又何苦去追逐一份不属于自己的感情呢?倒不如停下来好好想想,这样也给自己与别人一个平等的机会,也行你苦苦追逐的爱情不属于你,而同时也有人在苦苦的追逐你,与其去苦求不属于自己的爱情,倒不如来呼应一份属于自己的真正的爱情!】

【我姐夫的老表,王二,奔三的人物,至今尚未婚娶,在城里一家不大不小的酒店当领班,收支相抵,属月光一类。

由于我姐夫这层关系,我和王二还算熟稔,在一起喝过酒,打过牌,K过歌,王二为人豪爽,常常争着结账,我拗不过他,他总说:“下次你请、下次你请。”等到下次,基本又是他把帐给结了,一来二去,我还真不好意思了。

一天,王二来学校找到我,说是想吃下学院周边特色小吃,我纳闷,大排档有什么好吃的?

我说我请客,他没做推辞,点了一小锅干锅,叫上半把斤泡酒,推杯换盏起来,几两酒下肚,脑袋发胀,晕乎乎起来。

我说:“王二哥,你是一个耿直人,来咱干了在叫半斤!小弟我不才,二十一了还在读师范,将来出了社会,你得照应点。”

“没问题没问题,你看我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飘飘无依,还想请你帮个忙呢。。”

“我?能帮上……绝不含糊。”我心里没底了,要说帮写论文代写作业我还有两手,这王二……

“不瞒你说,我如今快到而立之年,媳妇都没有一个……”

“怎么会?王二哥你一表人才、玉树临风、口如悬河……把个妹子应该不难吧。”我小酌一口酒。

“唉,把妹容易把心难,之前交的几个女友,都是一时新鲜,我,你是明白的,没车没房。谁愿意跟你?”王二面露苦楚之色,点了跟烟继续说道:“我想找个学历高点的,不和一般人一样,能真正理解我的人,结婚!”他猛地吸入一口烟,吐出一个眼圈几乎喷到我脸上。看我呆坐着,“这次得靠你啦!”

“我?”

“嗯!我想你帮我在你们学校找个‘朋友’,发展一下关系。”

“王二哥……”“说来不怕你笑话,小弟我现在还说孑然一身,个人问题都还没解决,要我帮你,恐怕爱莫能助啊。”

“没事没事,我就看你们师范专业,女生数量挺多,内部肯定无法消化,我也不难为你,你负责介绍认识,余下的自有分寸。”“哎呀放心,我绝对是良民,这次是真想结婚。”见我欲言又止他接着说道。

酒酣脑热,我一下给答应了。

回到学校之后,我才细细思忖起,算了,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在学校部门给他物色一个,至于能不能发展上,就看他的造化了。

有位女生,面容姣好,身形窈窕,追求者不乏,和我亦是同一部门干事,我便推波助澜,让他俩认识了。

其实我是有私心的,故意给他找个人才心性各方面都较好的女生,这样的女生——眼光大都比较高,就想让王二知难而退。

后事我便不再撮合,作壁上观了。

一天,我在学校外面散步,还真看见他们在一起了,好不亲热,勾肩搭背、你侬我侬的。

王二穿着得体,风度翩翩,系一条宝蓝色领带,为其增色不少。要不是女生,我还没认出王二。他们叫住我,邀一起顿饭,我识相地推辞:电灯泡这种事,我是不会干的。

又一天,我打饭经过女生寝室楼下,一辆红色马自达里伸出一个脑袋,冲我喊:“嗨!小周!”我凝神,这不是王二嘛,还开上小车了?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啊。

我们寒暄了几句,他邀我到外面吃,我以身体不适推辞了。

听我姐夫说,王二和女友同居了,我不禁摇头:“好白菜都给猪拱了。”我接着又问:“这王二发达啦?买车买房了?”

姐夫唾了一地,“去他妈的,车子房子都是租的!”

我若有所思。“那他骗得了一阵子,骗不了一辈子啊……”

后来我又在学校见过几次王二,他褪下了西装革履,穿着随意,面容和善。正和女朋友谈笑风生。

大学快毕业的时候,我收到王二的结婚请帖,看着请帖上的名字,我还是由衷地祝福他们,但是有个问题我始终弄不明白。

在婚宴上,姐夫小声对我说,王二开始追女孩的时候,扮富人身份,后来渐渐经济不支,就骗他女朋友说,做生意被朋友骗,现在一贫如洗了,又要从头开始。问她还愿意和他一起奋斗?女生当时感动得一塌糊涂,含着泪点头,表示不离不弃。

“谎言总有一天被揭穿了怎么办?”

“木已成舟,再说了,拖家带口都忙不过,谁还在乎这些。”姐夫很是淡定。“想当初,我也是这样把你姐追到手的,恋爱嘛,就是骗一阵子;婚姻嘛,就是骗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