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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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节 管辖

尽管张煌言没有过江,但他还是得知了一些事情经过,对于打击那些持械抵抗明军的漕工他并没有任何异议,但是明军不问青红皂白就把沿河五十步以内的房子都烧了让他有些担心。

“张尚书说的对,我是烧了一些民房,但这是为了保证我军安全。”邓名耐心地解释起来。

但张煌言的担忧并非像邓名所想的那么简单,他是怕明军开了这个头,以后就收不住手了:“若是今天烧百姓的房子不算错,那下次杀比较可疑的百姓也可以了,再往后杀一些看上去有点可疑的百姓或许也可以被原谅了,最后一定会发展到为了军队的安全可以把那些不是百分之百可靠的百姓都杀光。”张煌言总结明末军队军纪败坏的经验教训,得出的结论就是要从最开头就堵住,根本不开这个头自然就没有后续发展:“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提督不可不防啊。”

张煌言所想之远超出了邓名的想像,他很认真地思考了一番,老老实实地回答道:“张尚书说的没错,但我是一军统帅,我会很自然地把军队的利益摆在首位。”说到这里邓名还举了另外两个例子:“蒋国柱和管效忠劫掠镇江,将城中的良家妇女都抢走卖去南京、苏州等地,我也曾遇到过被劫持的不幸女子,可我现在不能替她们主张正义,而是要和蒋国柱做交易;梁化凤杀害了众多闽军将士,那个闽军出身的穆谭曾立誓要为他的同袍报仇,但现在他也绝口不提此事,而是认真地与梁化凤派来的使者谈判。”

“这些都是不对的,但却是难以避免的,”邓名又对张煌言重复了一遍他对手下曾经说过的话,但是把前后顺序交换了一下位置:“如果军队覆灭了,我和穆谭都会死无葬身之地,这点我们心里都很清楚,所以行事时必然会把军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耐心地听邓名说完后,张煌言露出失望之色:“若是不定下纪律,将来如何能保证他们不肆意欺压百姓?”

“没有任何保障,”邓名摇头道,明军到底如何对待百姓,只是受到邓名的道德水平约束,如果邓名不在的话,就是根据其他明军军官的道德水平来行事:“扪心自问,就是这次补偿漕工,也是因为花费不大,我们的收益远远大于支出,所以才动了恻隐之心。如果我们象虁东军早先一样穷的话,多半我也不会给漕工补偿银的。”

这次手下说他们只是烧房子,但邓名怀疑是不是所有的百姓都会老老实实离开,也不知道明军的放火过程中有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可邓名根本不会去仔细清查。这同样是因为他是明军的统帅,他不可能鸡蛋里挑骨头地和这些跟着他打仗的士兵过不去。

张煌言对百姓的重视,对一个军事统帅来说恐怕不是优点,邓名觉得这样必然会束缚住张煌言自己的手脚;不过这是一种非常难得的原则,对正义的尊敬在很多时候都不会给人带来好处,邓名认为这是对的。

“不知道张尚书愿意不愿意……算了。”邓名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问题脱口而出,但话说到一半就打住了,他自己也觉得有些鲁莽。

“邓提督到底有何建议?”张煌言追问道。

“刚才想得有些差了,一个挺荒谬的主意。”邓名自嘲地笑了一下。

“愿意不愿意、荒谬不荒谬,总要问过我才知道。”张煌言不依不饶地连声追问。

禁不住张煌言再三询问,邓名就把他的设想大致说了出来:“我不认为要求军队的将领自律是件容易的事,所以刚才动了一个念头……”

目前邓名虽然在成都搭了一个司法独立的台子,但他并不认为袁象真的从都府官僚系统中独立出来了,袁象在处理官司的时候,无法避免地依旧会倾向官府的立场。而在邓名刚才的设想里,张煌言似乎是一个很好的人选,若是由张煌言主持成都的司法系统,那多半百姓不会求告无门。

而军队同样会受到这个司法系统的监督,刚才邓名只是一个闪念,但在与张煌言的一问一答中,他的思路也逐渐理顺了:“……刚才张尚书不是问我如何才是头么?现在对待百姓是否过分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这次我说烧房子不算过分,那就不是;下次若是我说杀人不算过分,那杀人也就没什么了;这次我说需要赔偿,所以漕工能拿到补偿银;下次若是我说房子白烧,那军队也就不会赔偿。所以到底军队做的是不是过分,到底该不该给赔偿,不应该由我和其他将领说了算,应该由提刑官说了算。”

因为控辩体系有几百年的历史,所以邓名不需要走弯路去摸索,直接照搬就是了。控辩体系是邓名所知的进化程度最高、公平和合理程度最高的司法体系。在张煌言一个又一个问题的刺激下,邓名还努力回忆了一些律师问题。

用张煌言能够理解的话来说,邓明所说的律师就是讼师。讼师兴起于明朝中下叶,因为大部分百姓都没有机会去仔细阅读大明的律法,所以到了大堂上就只能对官老爷唯唯诺诺,无论从官员口中吐出什么奇谈怪论,百姓都只能信以为真。

而明代的讼师就是专门从事司法服务的,他们精通大明的律发条文,除了可以代百姓写状子外,在明末更发展到了到大堂上替雇佣他们的人发言的地步。有时双方都雇佣了讼师,坐在大堂上的官员就得听双方请来的讼师唇枪舌剑,各自从大明律中引经据典,声称自己才是有理的一方。

有了这些专业人士的协助,官员忽悠堂上百姓的难度就大大增加了。明末官员的书信中有大量关于讼师的描述,有些新上任的官员在信中称,双方讼师的争吵让他脑袋都大了,因为他听哪方都觉得有理——这些讼师的司法知识,远远超过科举出身的官员之上,最后简直就不知道该如何断案了;还有大批的官员在信中称这些讼师甚为可恶,因为以前只要吓唬前来告状的百姓几声,就可以把他们的胆子吓破,断案后也不用担心名声受损——因为百姓大都是法盲,既然官员说他断案是有根据的,那百姓也会相信——但是讼师的出现,让官员胡乱断案的成本大大提高。

满清入关之后,对讼师采用了严厉镇压的措施,禁止任何人向百姓提供司法服务。若是发现有人代写状子或是提供过堂建议的话,这个讼师就会受到流放的惩罚,后来更进一步提高到死刑;清廷还规定,所有人打官司时都必须自己书写状子,如果不识字的话可以口述让别人笔录,但其中不能有任何修改——为了方便官员识别,清廷还定下了规矩,告状的人必须当堂背诵他的状纸,若是有“一字之差”,就会被视为找人代写,官府不但不会受理他的案子,还会将他乱棍打出。

简而言之,就是说,即使是满清自己编写的大清律,官府也不希望百姓懂,更仇视那些向百姓普及法律知识的人。

“现在成都没有讼师,不过以后肯定要有,如果有人无力雇佣讼师,我觉得官府应该出钱为他雇佣一个。如果没有讼师帮助老百姓解惑,那么提刑官想怎么哄骗百姓都很容易。”邓名的看法比张煌言还要激进,后者是江浙人,很多江浙的人都在大明治下从事讼师行业。

邓名兴致勃勃地说道,等将来控辩体系完善后,军队和百姓的纠纷也通过这个机构来仲裁。邓名认为,其实军队里的人员也清楚哪种行为是说得过去的,哪种是说不过去的,若有一个提刑衙门把审判权从军中拿走的话,军人在前线犯下伤天害理罪行的几率就有可能降低:“我们军中有一半的士兵都是张尚书的旧部,军官有七成都是从舟山来的,若是他们知道有一天还会落在张尚书的手中,那他们肯定没有胆子在前方做什么太过份的举动。”

听到邓名这句半认真、半开玩笑的话后,张煌言也笑了几声,他对邓名这种闻所未闻的司法体系产生了不少兴趣。邓名不可能详细列举所有可能遇到的情况,他提出军队对具体问题和形势的处理是否合理,基本由提刑官来判断。

又想起了陪审制度,邓名也随口提起,将来可以挑选一批与案件无关的平民组成陪审团,由双方讼师设法去说服他们,而提刑官所起得的作用就是不让任何一方公然撒谎,最后由这个陪审团给出一个初步的建议。

“让一群不懂律法的人断案吗?”听到此处,张煌言有些不以为然地说道:“若是这些人没有其他原因,只是因为犯妇俊俏,就要放走谋杀亲夫的毒妇怎么办?”

“最后的决定权当然在提刑官手里,无论陪审团的人提出什么建议,提刑官都可以推翻,可以无视陪审团的建议,自行确定有罪还是无罪,并确定刑罚。”邓名答道。即使是在他前世的陪审制体系中,法官也是拥有绝对权威的,只是法官不轻易动用他们的权利而已:“如果提刑官要推翻建议,就需要详细写明理由,而且这个理由必须拿出来见人,在周围张榜示众。”

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问题上,张煌言似乎有过人的天赋。邓名拿出了众多张煌言闻所未闻的设想,但每次张煌言只要略一思索就能体会到背后的深意,他觉得邓名对这套体系极为用心,也许潜心思索了数年之久——如果不是邓名这么年轻,张煌言就会认为这套体系邓名已经琢磨了几十年了,这实在是他高抬邓名了,后者只是照搬经过几百年锤炼的产物。

“嗯,邓提督甚至打算指派讼师,必须要有讼师参与断案,这样官员徇私舞弊就不会无人知晓;不过这样还是不够,邓提督还设计了陪审人员。法不外人情,这十几个百姓如果大部分判人犯无罪,那么周围的百姓中大部分人应该也有类似的想法。官员如果想让大家同意他的判罚,就需要拿出很有力的理由,否则很容易被大家看作徇私舞弊。”张煌言琢磨了一番,觉得对于那些想枉法或是胡乱断案的官员来说,邓名的这套办法比之前的讼师还要讨厌。

“这样做的话,恐怕要花不少银子。”张煌言指出了这一点。以前断案的成本比较低,若是使用了邓名的方案,花费肯定会大大上升。

“这些只是针对那些大案而已,小案子大概没有人愿意劳师动众。”邓名表示他设想里的法院不是志愿者,而要向来打官司的人收费,费用由输的一边支付:“理亏的人,估计就接受亭士的仲裁了,不至于闹到大堂上去。”

“而且,公正是很值钱的,如果花银子就能换来公正,那我认为这银子花得并不冤枉。”邓名冲张煌言微微一笑:“张尚书明鉴,我并非时时刻刻都用一军统帅的眼睛来看这大千世界。”

“邓提督说得不错啊。”张煌言露出一些神往之色:“若不是短期内我实在抽不开身,还真想立刻去成都一趟,试试看提督的办法是否可行。想起来是不错,可是做起来往往会有新的麻烦出来。等等吧,如果将来舟山找到可以托付的人,我就去成都给邓提督当这个提刑官。”

“张尚书真有离开舟山的念头?”见张煌言的表情不像是开玩笑,邓名有些惊讶地问道。若是张煌言执掌司法当然最让人放心,不过就那意味着他离开军队。刚才邓名虽然说得高兴,却没有想到张煌言会真的动心了。

“邓提督想出这个办法很不容易吧?这里面不知道花费了多少心思啊。”张煌言点点头。这么一个巨大的律法改革构想,确实让张煌言有些心动,不过他也不能不想到,这是大明开国以来对祖制的最大颠覆。以前虽然不少事情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了,但邓名却是明目张胆地推翻重来。除此以外,张煌言对邓名是否真的会让军队置于提刑官的管辖下也有些怀疑。

“圣上南狩未归,我们这不过是事急从权罢了。等圣上回鸾、两京光复,这些权宜之计是不是要保留就要看圣上的心意了。”邓名口气轻松,还开了一个玩笑:“至于军队那边就更不用担心了。提刑官乃是朝廷命官,替圣上牧守,别说是末将的兵将,就是满天的神佛也要在提刑官之下,要归提刑官管辖。”

张煌言哈哈笑了两声,然后猛然发现似乎对菩萨有些不敬,就急忙收住笑声,把话题转到别的地方上去了。在和邓名讨论航运问题时,张煌言又开始为邓名隐瞒身世而耿耿于怀,在心中反复念叨着:“你这架势都摆出来,居然还敢说自己不是宗室?但到底是哪家的呢?邓提督若是个旁支,那继承鲁藩又有什么不好?为什么他不答应?”

在邓名和张煌言兴致勃勃地讨论司法问题时,边上的马逢知却感到极其无聊。那两人讨论的东西,从题目到内容马提督都没有丝毫的兴趣,也根本听不懂。如果不是邓名和张煌言身分尊贵,马逢知几乎就要当场打起瞌睡来。

但最后这几句话马逢知听见了,一下子就自认为把两人刚才的对话统统读懂了。他把大意总结出来并牢牢记在心里:“原来邓提督这是杯酒释兵权啊。刚才一直在说军队,还有什么一半的士兵、七成的军官,这是邓提督暗示张尚书他的人太多了。而张尚书也很识趣,表示愿意考虑离开舟山,去成都邓提督麾下当一个不掌军的文官。而邓提督很开心地报答张尚书,说除了圣上——也就是将来他本人外,其他人都归张尚书管。这明明是许诺给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啊。我真是太蠢了,居然听了那么半天都一点儿也没反应过来,唉,我还以为我在官场上历练了这么多年,总算可以了,看起来还是差得远啊。”

……

今天邓名和张煌言谈起他那朦胧的宪政理想时,最后一句话是彻头彻尾的戏言,可一百年后尝试进入中国的传教人士并不做如是想。

尽管已经听到了警告,但总有一些人希望把他们信仰的宗教传播得更广一些。在邓名这个宇宙里,基督教就遭到了极大的麻烦,因为传入中国后不久,就有人向提刑官起诉天主虐待他们亡故的亲人,把他们投入火海——起诉者坚称他们是虔诚的信徒,对地狱的存在深信不疑,要求自称天主代理人的教会对他们进行赔偿。一开始教会对这样的诉告感到非常惊讶,后来才得知中国的本土宗教在短短的一百年宪政时间里,教义就进化到只扬善、不惩恶的高度了。

千百年以来,寺庙里常常摆着对联吓唬香客,说今世歪嘴、斜眼的人是因为前世辱骂诵经人而遭到的报应,结果遭到了大批起诉者的诉告。一部分是污蔑控诉,起诉者要求寺庙拿出证据证明他们上辈子做过错事;一部分是伤人控诉,这部分起诉者表示他们承认上辈子对佛祖有语言上的不敬,但佛祖的报复显然过重,因此要求赔偿。

除此以外,还有商业欺诈诉告,有些香客拿出历次进香捐献的记录和证明,指控菩萨拿钱不干活,要求提刑官支持赔偿;但寺庙找了几个人证,证明菩萨确实灵验,过后,又有大批的商业歧视诉告冒出来,指控佛祖的货物质量不一致。

宗教人士竭力用“心诚则灵”这个武器抵御攻击,但原告方的讼师提醒提刑官注意,寺庙并没有提供详细的手册,定义什么才是心诚、以及如何达到心诚的境地,所以还是商业欺诈。曾经有被逼急了的寺庙真想印刷这种手册,但被他们自己请来的讼师所阻止,讼师指出印刷这种手册容易,但必须要保证按照这种手册操作的香客都能实现愿望,否则还是逃不掉一个商业欺诈。

大批寺庙在无休止的官司面前关门,那些打赢官司的寺庙也元气大伤,现在不但再没有了任何恐吓性的宣传,而且香客一进山门,立刻就能在最显眼的地方见到各个寺庙的免责声明:

“烧香就是买彩票,不一定能中!”

“心诚也未必灵!不保证百分之百达成愿望。”

这种免责声明当然会严重有损形象,但既然回报率确实不是百分之百,那主动声明就是唯一免责的办法。

道观中也有类似的免责声明,同时他们还在极力撇清道教同财神、雷神的关系,以免惹上商业欺诈或是蓄意伤害的官司。现在人们可以在家里自己拜财神,但如果有寺庙打着财神的招牌收香火钱,那他们马上就能见到穷神翩翩而来。

还有其他许多和灾害有关的神仙,也都变成了无家可归的弃儿,所有有产业的宗教团体都急不可待地和这些神仙划清界限,以免惹祸上身。

风水行业也遭到池鱼之殃。风水先生行会应运而生,他们花巨资雇佣讼师制定行业标准合同,并不断推陈出新。合同中称看风水非常不可靠,风水先生不保证带来好运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成功率,顾客已经对此非常了解,并愿意承担以后的一切风险——只有顾客在这份合同上签字后,风水先生才会开始他们不保证真实有效性和成功率的工作。

因此新登陆的所有宗教很快就会发现他们面临同样的问题,每一个被他们咨询的讼师都建议他们修改教义,并张贴醒目的免责声明。如果不进行这些工作,那他们注定会折戟沉沙。

神佛亦在法律之下,并接受了提刑官的管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