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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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格吉尔(第一更求收藏)

罗兰和安德鲁,并辔入城。

安德鲁现在看待罗兰,那才叫越看越是喜欢,完全没有了初次见面的那种先入为主的排斥,完全是一副慈祥长辈看待优秀子弟的模样,怎么看怎么顺眼,就差给罗兰张罗对象了!

不要奇怪安德鲁的转变。

任凭谁能有一个三箭夺城的子侄,也会和安德鲁一样,马上化身为一个慈爱无比的长辈!

一箭破门,两箭破城,三箭破胆!

听着就解气!

现在,安德鲁再也不想跟亚尔曼争什么了,自己争了一辈子也没有争过亚尔曼,不但亚尔曼老婆比自己老婆漂亮,就算再身死之后留下的孩子,也是如此让人惊艳!

安德鲁早就抛去了和亚尔曼争强斗胜的心思。

生子当如罗兰·冯!

这就是安德鲁现在真实的想法。

越看越是喜欢,一丝丝微笑爬上了安德鲁的老脸,配合岁月给他脸上留下的沟沟壑壑,完全像是一朵全然盛开的菊花!

看得罗兰心底一阵阵的发毛。

这个老家伙,没病吧!?

为啥现在看着自己的样子,就像一个偷鸡得手的老狐狸!?

三十六计,走为上!

“安德鲁将军,虽然路易斯人败退,但是我们不能放任在溃兵在贝尔萨城周围徘徊而不管!”

罗兰说着,看了一眼身后的穆德和罗德里克,接着说道:“况且,临行之前,我放言此行要为韦尔斯将军报去一半的仇恨,现在路易斯人虽然退去,但是路易斯中路军的将领尚且毫发无损,我于心不甘!”

老将安德鲁听得眉开眼笑。

“嗯,继续,说你想怎么办,我肯定支持你……”

罗兰酝酿出来的铁血气势顿时一滞,稳定了一下心神,才继续说道:“愿领几百精骑,继续追击路易斯人,不杀了敌人将领,为韦尔斯将军报仇,罗兰誓不回军!”

“好!”

安德鲁当了一辈子兵,最是喜欢罗兰话语中这股子铁血的味道,再加上对罗兰的印象改观之后,他对这个亚尔曼的儿子,有一种出不出来的溺爱。

“末将愿往!”

“算上我一个!”

却是老将安德鲁还没有说话的时候,罗德里克和穆德纷纷请命,要与罗兰一起,继续追击路易斯人。

“好!无论是冯氏一族的主人,还是贝尔萨边军成员,你们这些小伙子能够争相为韦尔斯将军报仇,我想他在真神的怀抱中,也肯定能够看见!肯定也会高兴异常!”

安德鲁先是夸奖了几个人一番,然后正式下令。

“我命令,原贝尔萨城边军骑士,跟随罗兰,继续追击路易斯人,务必宰了路易斯的主将,让路易斯一国,再也不敢与我查尔斯帝国轻启战端!”

“是!”

……分割……

安德鲁口中的路易斯主将,现在很是凄惨。

明亮的全身甲上全是尘土,头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丢掉了,脸色苍白面无人色,格吉尔看起来,并不像一个领导着几千名路易斯人的将军,反而倒是像一个刚刚从农户家里出来的落魄骑士。

格吉尔狠狠抹了一把前额,汗水和尘土,在他的手上混合在一起,让他的手黏糊糊又脏兮兮。

这在平常的日子中,绝对是这位达尔西家族年轻贵族难以忍受的,看肯定会一边咒骂着,一边将身上的所有衣物和铠甲脱下来,钻进他最喜欢的巨大木桶中,好好地洗上一个热水澡,甚至热水还要换上三遍才可以。

然后再侍女精心的服侍下,收拾好自己一直引以为傲的卷发,让它们重新焕发出金色的光彩,再穿上得体的衣物,重新找回那个干净英俊受人喜欢的年轻贵族。

但是,现在,格吉尔可没有这个心思,他甚至都没有清理脏兮兮的手,就又重新拿起了马鞭,狠狠地抽在自己的战马上。

虽然这匹战马是他从遥远的埃德蒙花费重金才买来的,格吉尔也一直很喜欢,但是如果这匹战马能够让他逃出生天,他不介意把这匹战马打死或者累死!

格吉尔,在路易斯帝国权倾天下的达尔西家族直系子弟,第三代子弟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也算是流年不利。

本来想跟随着傻子哈维,带领着一万三千人马,到查尔斯帝国来打打秋风,蹭蹭军功,就当做是为了以后吹牛做一些积累。

毕竟这些从军征战的经历,能够让他在贵族的酒会上,在贵妇和贵族小姐的环绕中,享受到一声声惊呼所带来的虚荣,也能够让他更为快捷地获取他的猎物。

事实上,一开始的时候,他就要成功了。

傻子哈维作战勇猛,虽然攻破了贝尔萨城的时间,比想象中的要长一些,但是依旧是攻破了这座查尔斯边防线上的重镇。

而且,查尔斯帝国现在的新任宰相,已经通过神秘家族罗松柴尔德的胡图,向自己求和,并且送上了大量的金银财宝,这件事情,也让达尔西家族的族长,对自己很是赞扬了一番。

只要达尔西家族稍加运作,自己就能带着这些路易斯的军队和为国家开疆拓土一般天大的荣誉,回归路易斯的都城,当然,还有最重要的那些财宝和金币。

格吉尔甚至开始幻想,自己回归之后,整个帝都都会沸腾,无数年轻的姑娘会叫破他们的嗓子,只为了自己一个迷人的微笑,整个帝都都会挂满最昂贵的丝绸,只是为了自己回归的时候,场面能够更加好看一些。

肯定还会有很多的画匠,将自己载誉归来的画面,画成一副传世的作品!

而自己,也许会给他们一点面子,在最优秀的画匠手里,挑选一副自己最为喜欢的作品,悬挂在家族的祖宅之中,让自己的子孙后辈,都永远地记住自己的丰功伟绩!

这一切,是多么美好!

但是,这一切,已经都没有了!

也怪自己实在是太贪婪了,攻下了贝尔萨城,为什么还执意要继续攻打那个小小的盖亚城!

如果自己不攻打盖亚城,就不会见到那个恶魔!

没有那个恶魔带领的骑士团,傻子哈维就不会独臂而逃不知所踪,自己的兄弟安迪也不会不甘地倒在血泊之中!

没有那个恶魔,自己就不可能守不住贝尔萨城!

自己就应该是丰功伟绩的格吉尔,而不是现在的落荒而逃的格吉尔!

就是因为那个恶魔!

格吉尔一想到罗兰,脸上咬牙切齿的仇恨,瞬间就变成了无边无际的恐惧!

仿佛罗兰就站在他的身后一样!

格吉尔心中想回头看上一样,但是他的身体竟然在这个时候,坚决地拒绝了他的想法。

他不敢回头!

他生怕自己一回头,又会看到那颗闪亮的秃头!

格吉尔宁愿自己娶了世界上最丑陋的姑娘当老婆,也不愿意再看罗兰一眼!

因为即使他娶了丑陋的姑娘,他还可以豢养情妇,虽然自己不得不面对一张丑陋的脸,但是他至少还活着,但是如果再看到罗兰,那就是生与死的问题了!

再次狠狠挥出一鞭,抽在战马的后边,战马吃痛之下,奋力奔跑,速度仿佛也快上了一分,这让格吉尔略略心安。

迎着扑面而来的狂风,格吉尔艰难地开口大喊:“班赛尔,还有多久到渡口?”

“快了,少爷,就在前面!”

班萨尔,从小被收养在达尔西家族的孤儿,斗气天赋不错,长大之后就被派到了格吉尔身边,做了一个贴身的侍卫,一直对格吉尔忠心耿耿,格吉尔很多隐秘的事情也不会瞒着他。

“东西都在么?”

多年在一起的默契,在这个时候起到了作用,格吉尔不说,班萨尔也知道少爷说的是什么。

“都在!到了贝尔萨城我就检查了一边,一件都不少,全部加了双皮带,绝对没有问题,就在后面的马车上,一共八匹马两辆大车,不比咱们慢多少!”

班赛尔办事,就是放心。

不但清点过数量,还进行了加固,最难能可贵的是,在现在这种逃难一般的情况下,最为珍贵的战马,竟然被他找出来八匹!

格吉尔才不管他是怎么弄来的呢,是抢得查尔斯人的战马,还是杀了路易斯骑兵弄来的战马,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克劳德送过来的东西,全在这八匹战马拉的马车上!

格吉尔知道,即使自己能够逃出查尔斯人的追杀,就这么回去,日子绝对不会好过,但是如果他在兵败的时候,还能把克劳德白送来的金银财宝带回家族,那么,即使有天大的事情,达尔西家族也能帮自己扛下来!

可以说,身后的两车财宝,绝对是他生命的一部分!

绝对容不得半点差错!

“加速!告诉后面也快点!过了奔尼撒大河,咱们安全了!”

现在显然不是夸奖班赛尔的好时间,格吉尔现在只想快点赶到渡口,通过浮桥,只要踏上了路易斯帝国的土地,以自己达尔西家族子弟的身份,就绝对是安全了!

但是,事情恐怕没有格吉尔想象得那么简单。

就在他刚刚看到逃生的希望的时候,逃跑队伍的右侧,突然传来一阵喧闹。

五百多骑士驻马而立,就算把他们全烧成灰,格吉尔也认识!

荆棘花骑士团!

就在格吉尔大惊失色的时候,逃跑队伍的最后面,又传来了一阵哭爹喊娘的喧闹。

不知道多少骑士飞奔而来。

当前一位,手提一柄三米六长短的骑枪,宽大的枪刃足足将近三尺,阴险地经过磨砂处理,只有边缘位置,闪烁着夺人心魄的锋芒!

最显眼的是,来人一颗秃头,在正午的阳光中,熠熠生辉!